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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必知 3个案例告诉你 辱警 袭警及妨害公务的下场

    发布日期:2020-08-28 08:22 作者:admin 点击:

    3个案例告诉你 辱警 袭警及妨害公务的下场 公民必知

    苏州律师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曹辉团队:众所周知,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可是在现实中,总有一些市民法律意识淡薄,也许是不经意间,作出一些举动和言语,阻碍人民警察执法的举动,更有一些不法之徒,胆大妄为,无视法律,阻碍警察执法,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下面请看案例:

    公民必知 3个案例告诉你 辱警 袭警及妨害公务的下场 _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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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苏州律师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曹辉团队:案例展示:
     
    案例一:
     
    8月6日13时许,泾川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城关镇甘家沟村三社处警时,甘某(男,汉族,47岁)无辜扰乱处警现场秩序,辱骂处警民警,致使执法过程无法进行。后在该局巡警大队民警的支援下,依法将其传唤至城关派出所办案区进行询问。经询问,违法行为人甘某对其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甘某已被泾川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二:
     
    8月1日10时30分许,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玉都中队民(辅)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过程中,遭到涉案一方当事人亲属刘某无端指责谩骂,处警民(辅)警始终保持高度克制,耐心说服教育,劝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然而,刘某不听劝阻,继续辱骂挑衅,并以撕扯、踢打、抓抠、牙咬等方式攻击处警民(辅)警,致使处警民(辅)警颈部、胸部等处不同程度受伤。泾川县公安局立即启动民警维权机制,抽组精干警力,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在大量证据事实面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对其妨害公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泾川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三:
     
    近日,惠农交巡警大队民警在城区各个路口执勤时,看到一名女子违法将一辆电动车停在斑马线上等红灯。执勤交警看到后立马上前拦截该电动车,并对该女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且多次口头警告该女子退回至停车线内。但该女子非但不听劝解,不停辱骂交警,更加疯狂的伸手撕扯、猛打交警,并咬向执勤交警的手!最终,该女子以越线停车且不服从交警指挥,妨碍交警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
     
    二、苏州律师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曹辉团队: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五条规定: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三、苏州律师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曹辉团队:三大妨碍民警执行职务行为的表现形式
     
    事后,多名嫌疑人表示:自己只是表达不满,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什么样的行为是妨碍民警执行职务行为呢?
     
    妨碍民警执行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形式表现多样,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1、言语方面
     
    一是侮辱谩骂。对民警的执法形象或个人人格进行辱骂、诅咒;
     
    二是威胁恐吓。对民警进行言语上的挑衅,威胁民警自身或家人的人身安全;
     
    三是栽赃诬陷。以莫须有的名义挑拨是非,引起不明真相的群众或媒体误解。
     
    2、肢体方面
     
    一是物理阻碍。通过用肢体拦、挡、堵、截等行为阻碍民警执行公务,使得民警不能接近或带走被执法对象;
     
    二是肢体冲突。使用肢体上的推、拉、扯、拽等行为干扰民警执行公务,不以造成警察伤亡为目的,而是为了使被执法对象挣脱被控制或管制状态;
     
    三是暴力抗法。以打、砸、抢、杀等措施对抗民警执行公务,造成民警伤亡失去战斗力,最终达到脱离被控制或管制状态的目的。
     
    3、苏州律师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曹辉团队:其它方面
     
    表现为以凌弱、无辜自居嚷闹,或以自伤、自杀威胁,拒绝民警执行公务,引起群众围观、起哄,造成执法现场混乱。
     
    四、苏州律师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曹辉团队:警方提醒
     
    人民警察接受人民的监督,如果您认为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请您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上述案例中不理智的行为是对法律权威的挑战,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而且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谐的警民关系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官方网址:/xsbh/zwfz/4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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