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承办刑事非诉业务有什么窍门 张家港刑事控告律师
发布日期:2021-10-26 12:10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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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刑事控告律师曹辉团队:如何承办刑事非诉业务有什么窍门?对于故意伤害案件,承兑汇票诈骗的案件,进行刑事控告,首先要收集证据,整理材料,准备专业书面控告材料,提交有关单位,不立案了怎么办?那么维持不予立案之后怎么办?控告案件复议、复核法律依据是什么一定要牢记(下面请看第二部分,紧接第一部分)

(二)【案例】承兑汇票诈骗案
张家港刑事案件律师 刑事控告律师曹辉团队:接下来是一个承兑汇票诈骗的案件。
案件当事人是杭州的,专门做承兑汇票生意,即把汇票卖给别人。当时绍兴一家公司提出要和这个当事人进行交易,前面也确实进行了交易,但都是面额比较小的200万的汇票。前两次交易并没有问题,我们把票给他,他钱就付清了。第三次他就提出,这次要来笔大的,要1000万的票,当时我们就凑了六七百万过去。
但是票给他之后他就拿走了,过了十几分钟也没有付钱,因为按照一般的操作流程都是一手交票一手交钱的。然后我们跟他要钱,他就说“等一等,会计出去了”,就拖延时间,一直拖了整个下午,后来就没有付。然后当事人当天就报案了,派出所也来了,但派出所认为这是一个经济纠纷就没有管,所以就造成了我们这边500多万的损失。虽然事后对方象征性地给了我们50万,但其实他是想要掩盖自己诈骗的故意。
当事人自己向当地公安多次报案,从5月份一直报案到11月份,半年过去了却一直没有进展。当初他还找了各种关系想把这个案子立起来,但是对方毕竟也在当地的,而且这个案件确实也有争议。因为这笔业务是通过中间人做的,出了事情之后,对方也很狡猾,就跟中间人签了一个还款协议,以此掩盖他的犯罪行为,把它变成一个民事纠纷。
当然我们认为中间人是没有权力去签这个协议的,后来中间人也被我们争取过来,中间人客观地做了一些工作,进行了一些说明,认为自己当时也是他被忽悠了。
张家港刑事案件律师 刑事控告律师曹辉团队:像这个案件,对方在当地,所以立案就非常困难。这个刑事控告案件做下来非常辛苦,各方面的程序工作,跟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大家看一看今后做这方面的业务是否有所启发。
1、收集证据,整理材料,
首先就是要收集证据,整理材料。首先,找当事人过来详细了解情况,对事情的经过做一份详细的笔录,并让其签字,这是我们启动刑事控告的一个前提性工作。万一当事人说的有虚假内容,那我们帮你去做刑事控告,涉及到诬告陷害怎么办,律师也是有责任的,所以在整个过程中,首先要给当事人做一份材料,事情的经过要进行详细的描述。
然后我们再调查取证,找证人做笔录。因为本案我们这个业务是通过中间人去做的,所以要把中间人找来详细询问情况,一些有利的、不利的都要问清楚,要做好证人证言。还有汇票的复印件、对方公司的资料、交易情况的一些书证都要收集过来。
通过当事人对事件的陈述,中间人、证人的笔录,及其他书证的整合,我们就要分析判断这个案件到底是否构成犯罪。后来我们分析得出,本案中的行为是一个典型的合同诈骗行为,因为他是通过前两次小额的交易,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后面突然来一单大交易钱就不付了,我们认为是构成犯罪的。
2、准备专业书面控告材料,提交有关单位,
判断做出来之后,我们接下来做第二步工作,就是要准备专业的控告材料。这个材料也很重要,内容不宜过多,太多的话别人看起来就比较复杂,但是又需要把这个事情的经过、犯罪的构罪要件、社会危害性都要讲清楚。
张家港刑事案件律师 刑事控告律师曹辉团队:书面控告材料准备好之后,我们就要去提交了。第一次我们陪同当事人一起,去当地公安的经侦大队提交我们的报案材料,虽然公安各方面规定比较多,但还是非常不规范。因为当事人5月份开始就报案多次,但是连个受案回执都没有,对于是否立案也一直拖延,不说立案,也不说不立案。
我们这次去是提交书面材料给他们,但还是没有给我们书面的回执,只是说这个案件已经登记过了。我们也不想跟他们闹得太僵,所以交完材料就可以了,我们律师都陪同来的,公安将来也赖不掉的。
向经侦大队提交报案材料之后,第二步我们马上跟上,直接给公安局长寄了一封请求信,希望加快办案进度,及时刑事立案。过了半个月左右,我们发现那边公安还是没有立案,沟通下来给我们的反馈,还是说难度比较大。这样一来我们认为,通过跟当地公安沟通立案是比较困难的,
于是我们就向省经侦总队执法支队进行投诉。投诉当地公安有案不立,也不给我们相关的文书,一直在拖延。投诉之后上面开始监督,但是监督过了1个月还是没有什么效果。然后我们就继续投诉,省厅又进行监督,这次当地公安扛不住了,但是它也不给我们立案,而是出了一份不立案的决定书。
张家港刑事案件律师 刑事控告律师曹辉团队:不立案了怎么办?
我们开展这种业务,如果做到这种情况其实是很被动的。因为当事人对我们期望很高,不立案的话下一步要怎么办,我们律师的压力也很大。
那我们就要穷尽一切手段了,我们就马上向省检察院提交了立案监督申请,因为我知道这个案件向当地提交的话,难度比较大,所以我们就直接向省检察院提交。然后在公安这个程序上,我也根据法律规定,在7天内马上向当地公安提交了刑事复议申请书,因为根据规定不立案之后是可以要求复议的。
但是这个复议机关还是本地的公安局,我的申请书交过去没到3天,它就直接给我们驳回了,而且是在过年前电话通知我们,还是维持不予立案的决定。
张家港刑事案件律师曹辉团队:那么维持不予立案之后怎么办?
当时我也比较困惑,也咨询了内业的一些朋友,反正就是两条路:一个就是省检察院的立案监督;另外一个,公安还有一个程序叫刑事复核,就是向上一级的市公安局提交刑事复核。
当时我们考虑,公安既然有这个程序,还是优先把重点放在刑事复核上,说实话当时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只是觉得提上去再说,于是我们就提交了刑事复核申请书。没想到这里还出现了转机,因为市公安局的法制支队比较健全,里面分了很多部门,有一个部门正好是管这一方面的。
他们可能也有任务,每年也要做一些案件出来指导基层的公安分局办案。而且我们的运气也比较好,遇到了一个比较懂法律,也比较信仰法律的承办人,而且是正规法学本科毕业的。我们跟他交流了几次,沟通的效果也比较好,一些要点比如对方的社会危害性、我们的一些损失,反正都跟他讲清楚了,他也比较认可我们的一些观点。而且我觉得他还是比较专业的,对汇票的一些问题也都问在点子上。
整个过程又过去了三个月,其中延长了一个月的审限。到了4月份的时候,他正式出具了一个文书给我,就是撤销原来基层公安的刑事复议决定,要求当地立案。这个案件取得这样一种结果也是我没有想到的,我都已经做好了继续向检察院要求立案监督的准备,没想到确实是把它推翻了。然后在一个星期之内,当地公安就通知我们正式立案了。
当然我们的工作还没有结束,立案不是最终的目的,而只是一个手段,我们的目的是要把损失给追回来。在这将近一年中,由于一直处在拖延状态,所以对方当事人也做了很多的准备,甚至据说老板已经跑到国外去了,现在人都找不到了。因此下一阶段的工作还是比较多的,案子虽然是立起来了,但是我们要继续去监督公安做工作。
这里还有一个插曲,因为我们在走公安这条线的维权过程中,也没有放弃检察院那边的立案监督。省检察院也转交到了当地的市检察院,在我收到公安的立案通知书之后没几天,他们也打电话告知我们公安那边已经立案了。
张家港刑事案件律师曹辉团队:【控告案件复议、复核法律依据】
关于这个案件我想跟大家介绍一下的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6条对于控告案件有一些程序性的规定,如果对公安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的,7日内可以申请复议,公安在7日内要作出决定;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话,还可以在7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它也应该在7日内作出决定。当然这个“7日之内”的规定可能已经改了,因为公安认为现在可以1个月、2个月都没有问题。
前面讲的这个案例,应该说是刑事控告最艰难的一个案件,但是结果还算理想。
(三)【案例】故意伤害案
接下来再介绍一个刑事控告,是一个故意伤害的案件。
我们的当事人在歌厅唱歌的时候酒喝多了,和服务员发生了纠纷。我方当事人先动了手,但是歌厅里来了十几个保安把我们的当事人打了一顿,还有他哥哥来劝架也被打了。他哥哥是三根肋骨骨折,他自己是被打成了昏迷,后来拍了片子发现是蛛网膜下腔出血,还有一个脊髓的损伤。但是大家也可以猜想到,KTV可能和当地的派出所关系还可以,案发之后当事人自己去报案,派出所拖了很久一直也没有立案,民事赔偿也没有到位,所以他来找我们寻求帮助。
找我们之后反正套路基本上是一样的:先要了解一下情况,做一份材料,然后我们要给他进行一个分析,如果认为这个行为基本上可能构成犯罪的,我们就把案件接下来代理刑事控告,如果认为不构成犯罪,那干脆就不要接了。
这个案件我们认为是构成犯罪的,毕竟他哥哥的三根肋骨都被打断了,这肯定是一个轻伤,他自己的蛛网膜下腔出血是有点争议的,但是作为整个案件来讲,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所以我们就接了这个案子。
接了之后首先就是向公安机关提交一个报案书,要求追究某某娱乐会所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的刑事报案书。在整个过程中,我们与派出所也是沟通了多次,但是他们一直不肯去验伤,或者验伤了久拖不决,结果不肯出来。我们的判断公安可能是这么一个套路:反正先尽量拖着,这样使得当事人的心理预期可能会降低,到时候与对方协商的时候金额就可以下降。
但我们要求公安马上去验伤,马上出结果。在我们介入以后,公安确实去验伤了,但是结果对我们非常不利,第一次验伤的结果是只构成轻微伤,不构成轻伤。
而且两个人的验伤结果没有一次性地出来,而是先把其中一个当事人轻微伤的事情先和我们讲,对于他哥哥三根肋骨的验伤结果却一直没有出来,我认为目的可能也是要降低我们的心理预期。当然我们这边对于轻微伤的结果表示不服,所以要求重新鉴定,公安也没有同意,于是我们又向他们提交了一份书面的重新鉴定的申请。
因为当时是口头告知我们轻微伤,我们就要求他们提供一个书面的鉴定意见,公安后来也没办法,就把鉴定意见给我们看了。
我们看了内容之后,发现其中少了一项鉴定内容,伤情中没有把蛛网膜下腔出血写进去。那么我们就提供了一份补充鉴定申请书,要求对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情况做一个补充鉴定,我们也不说他是故意不鉴定的,就说他是遗漏。因为当时也不想和公安闹得太僵,我们还是先礼后兵的,所以要求他补充鉴定。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感觉到了公安有点偏袒对方,所以我们同时向区检察院以及政法委提交了要求追究该娱乐场所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的一个报告,多管齐下,增加一点监督和压力。
后来他哥哥的轻伤结果出来了,公安就马上立案了。立案之后也抓了4个人,这时候主动权就回到我们这边了。于是对方主动提出来要和我们协商,虽然协商的过程也一波三折,来来往往好几回,但是最后还是签订了一份和解协议,这个案件也就算完结了。
张家港刑事案件律师曹辉团队:这是一个人身伤害的刑事控告,也是对抗比较激烈的。我发现这两年我接的刑事控告都属于代理弱势群体一方,对方好像都是实力比较强,我们要去对抗的。
这个案件最终也是做下来了,但是我觉得也有美中不足的地方。因为我认为我的当事人蛛网膜下腔出血也是一个轻伤的程度,我也问了相关的人员,他们也认为应当是轻伤,但是公安没有给他鉴定,只不过后来案件立起来了,我们也就没有去追究这个事情,最后和解掉了。
但是从中也反映出,司法鉴定中的空间还是蛮大的,如果公安想要帮你,那他就会有一些主观上的倾向性意见,所以老百姓真的还是弱势群体。
(四)【案例】双手致残控告案
再跟大家分享一个控告案件,这个案件分享完我们就要总结了。
我们的当事人是贵州籍的,因涉嫌盗窃被派出所抓进去,因为不肯讲就被用手铐挂在杆子上,挂了一个晚上,到第二天早上才把他放下来,放下来之后他的手就已经受伤了,当时就没有知觉,但是在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稍微有所恢复。
整个过程他既没有请律师,也没有提出申诉,一审判决之后就被送到了监狱。刚开始送去监狱的时候,监狱也不接收,他们又拉回到本地,到医院出了一个体检证明,认为是符合入狱条件的,所以最终还是入监服刑了。
服刑期间就发现他的手病情越来越严重,现在基本上丧失了活动能力,有点残疾,因此他委托了家里人来请律师,代理申诉控告。
1、张家港刑事案件律师曹辉团队:会见当事人,了解情况
代理这个案件之后,首先要去会见当事人。那么关于会见的程序,原来反正各地都不太一样,监狱有监狱自己的规矩,比较麻烦。江苏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的若干规定(试行)》的简要说明规定得比较明确,今后大家如果代理申诉案件要到监狱去会见的话应该会比较简单了,按照会见的文书基本上就可以了。监狱如果再提出额外的条件,你把这个规定拿去给他们看就可以了。
第一步就是去了解情况,做一个笔录,写明伤情形成的情况,尽可能了解他手部残疾的情况,重点要仔细观察一下他受伤的情况是否属实,到底是装的,还是真的受伤了。因为伤情真实性的程度也比较重要,有时候当事人可能会装,我们律师就要判断准确一点,不然做了很多工作到最后构不成伤残那就白忙活了。
2、申请调取相关材料
申请调取他双手致残的一些相关材料,如病例、入狱身体检查记录、司法鉴定报告等等,也就是收集一些书证。刚开始我们要调取病历监狱不同意,后来我们据理力争,认为律师代理案件,监狱不同意复印材料没有依据。所以今后我们去办事情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对方单位肯定会提出一些阻碍性的要求,但是作为律师我们要据理力争,因为这些要求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不禁止即可为。
后来我们就看到了这些病例材料及其他的书证,我们摘录回来之后请教了相关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认为应当是构成伤残的。这是第二步工作,要收集相关的证据。
3、张家港刑事案件律师 刑事控告律师曹辉团队:申请重新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第三步就是正式启动伤残鉴定的工作,这个工作也是一波三折。刚开始我们要求监狱进行鉴定,监狱也受理了这个案件,但鉴定出来是不构成伤残,结果非常不理想。
后来我们了解情况,可能是监狱认为当事人关押在监狱也就一年多,不想惹这个事情,就希望把这个事情推掉,放出去了之后你们到外面自己去折腾,所以当时我们要求外面的机构来重新鉴定,监狱也同意了。
但是这个过程还是一波三折,我们联系了多家单位,他们一听是因为公安刑讯逼供造成的,就没有人愿意来给我们鉴定,最后只联系到了一家单位愿意给我们做鉴定。我们就委托了他们介入,交完钱之后鉴定人员就到监狱去调取了相关材料,开始了鉴定工作。
但是过了两三个月后,他竟然说他不能给我们出这个报告,原因是他认为他的这种受理不符合司法厅相关的司法鉴定规定。他认为这个案件是由于刑讯逼供造成的,是一个刑事案件,因此不能受理我们个人的申请,认为只有机关委托才能受理,所以最终他就不给我们这个报告。
当然我们了解到伤残肯定是构成的,而且我们也调取到了其中重新去做的一些肌电图等,也就是一手材料已经有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一味地寻求再去做鉴定,可能工作量比较大,时间也会拖得比较长,所以我们在确定构成伤残的情况下,就单刀直入直接去和公安进行交涉,我们向当地的公安局寄送了要求解决这个事情一份报案书及相关文件。
因为我们不想把事情闹得大,当事人的诉求也只是要一些经济赔偿,毕竟他确实是偷了东西,所以还是坚持先礼后兵的方法。如果当地公安不配合我们的工作,没有诚意或者双方协商不成的话,下一步我们就向检察机关申请控告。
当然,这个工作现在还在开展当中,这个案件还没有完结,这里就是前面几步的工作跟大家介绍一下。还有一个虚假诉讼的控告案件是刚做的,案件也立起来了,具体情况时间关系我就不讲了,反正套路也差不多。
五、张家港刑事案件律师曹辉团队:刑事非诉业务的难点
接下来进行一下总结,首先是总结一下刑事非诉业务的难点在哪里,主要是以刑事控告为参照,我分析了一下,一共有五个方面:
1、立案标准不明确
什么案件该立,什么案件不该立,确实也很难讲。《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5条“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立案。那什么是有犯罪事实?这个行为到底是不是犯罪,是经济纠纷还是刑事犯罪,要怎么去理解。
公安有自己的理解,律师有律师的理解,角度不同理解就会不一样。我前面讲的虚假讼诉的案件,我们把报案书送到公安,他们就有不同的理解,他们法制、刑大的约我过去谈这件事,我们双方还展开了一定的交流,甚至说是抗辩,大家都表达了自己的一些观点,所以这个标准不是很明确,造成了我们现在的立案难。
有些案件如果是公安机关领导插手的,可能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也立案了,那就是一种插手经济纠纷;有些我们代理弱势群体去控告的案件,公安就有案不立。所以第一个难点就是立案标准不明确。
2、公安立案意愿低
因为现在公安不管是经侦也好或者刑大也好,它就忙于一些常规性的犯罪,确实是很忙,而我们去控告的案件又确实比较复杂,如合同诈骗、经济犯罪,这些考验他们的业务能力以及将来开展的工作量确实非常多,所以它立案的意愿比较低。
3、取证难度大
这种案件,我们都是代理被害人,我们的手段有限,无非就是几个方面:把当事人找来做一个笔录;如果有证人的要去找证人,取得证人证言;对于手头有的书证进行收集。收集不到的也没办法,只能要求公安去收集,但是不立案的话公安也不给你收集。
证人证言也可能有问题,因为人家可能不愿意插手这些事情,律师去找也不一定会配合,所以这里取证难度比较大。而且有些关键性证据只有立案以后才可以获取。所以纠结点的就在这种地方,取证难度比较大,取证手段比较有限,而且取证又存在一定的风险。
4、律师自己风险大
(1)人身风险
因为刑事控告业务毕竟是要去告别人,追究别人的刑事责任,让别人去坐牢的,这是生与死的考验。那么律师去代理这种业务,到时候会不会把矛盾转嫁到自己身上来,引起对方的报复,这点确实大家也是需要注意的。因此我们也需要把握一下分寸,你所做的工作不要过多接触对方当事人,至少要让他觉得不是你律师在闹事情,你只是一个律师。
(2)诬告陷害的风险
如果偏离了事实去控告,那本身对方也可以提出我们是诽谤、诬告陷害。律师自己如果把关不严,明知当事人是在诬告陷害,还要去做这件事情,那就比较麻烦了。
5、收费模式难
刑事非诉业务的收费模式的确需要琢磨。刚开始的时候是一次性收费,这个案件代理了就交多少钱。但是我发现这种模式也不太好,因为你把钱收进来了,万一后面开展的工作不理想,导致案件没有立起来,那实际上压力也是蛮大的。而且不排除到时候当事人要求我们退费。这种风险还是有的,所以一下子收我觉得不太合适。
现在我的模式基本上是:案件受理了,先收一笔费用;然后与当事人约定阶段性收费,案件立案了,再收一部分费用;最后事情解决了,再收一部分费用,这样的三步走。我觉得这种模式可能相对来说好一些,但这里还是存在问题。
像我现在有一个案件已经立案了,但是当事人的付款意愿就不强了,总会提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比如现在也很困难,案件效果不明显,钱也没有挽回来等等。因为他的立案目的实现之后,他就可能会认为下一阶段律师工作的重要性就不是那么明显了,就要跟你谈一下律师费的问题了。所以这个收费问题确实也比较难。
六、张家港刑事案件律师曹辉团队:办好刑事非诉业务的要点
刚才讲了我们刑事非诉业务五个方面的难点,接下来讲一下我们做好这个工作的要点,也是五个方面:
1、理论水平要高,是否构罪判断要精准
作为律师,理论水平要高,对于这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判断要精准,这是一个前提性的要素。刑事非诉业务对律师的要求确实比较高,因为我们做辩护都是从反方去考虑,总是挑出问题,提出一个案件不构成犯罪的,久而久之可能会养成一个习惯,什么案件到了我们手里,第一反应就是不构成犯罪。
那么现在我们要去代理刑事控告,人家把材料拿来,我们要认为他构成犯罪,这就涉及到一个思路的转变,然后要结合构罪的要件,来分析该行为到底是否构成犯罪,所以这对律师的理论水平和思维方式要求都比较高。
2、写作能力要强,报案书要深得人心
这点也非常重要,因为一份文书送出去,本身公安的立案意愿就不高,这份文件是不是会很吸引他继续看下去,在他翻看的过程中,是否有很多语句直接能抓住他的眼球,让他能在思想上冒出一点火花,这是非常重要的。我的理解前面也提到了,报案书不宜写得过长,对整个案件的表述也不要过长,只需要把简要的过程重点挑出来就行了。
然后你就要从法律上分析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一般我是分这三方面,第一是事实描述,第二是法律上的构成要件,第三是社会危害性。
社会危害性也比较重要,前面法律分析之后,他可能认为是有点道理,但是他回过头又在思考这个案件到底要不要立案,是不是通过民事途径就可以解决,为何一定要通过刑事途径解决,因为先民后刑,要先穷尽民事途径再说。所以这个时候你第三部分就要写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尽量表述得多一点,造成的伤害很大,对方态度恶劣,社会影响差等等都写进去,让他一看就觉得,这个案件不立不行,否则要被群众投诉的,给他形成这样的印象。
3、程序规则要熟,穷尽一切途径斗争到底
文书写完之后,就要正式启动这个控告了。那怎么穷尽一切途径斗争到底呢?首先,你需要了解这些途径,《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都有关于刑事控告的规定。基本上就是,先向公安进行刑事控告;如果公安不受理,你可以向他们申请复议;复议不服,再申请复核;复核还是不行,向检察院要求立案监督。
在整个过程中,你还可以向公安局长、分管副局长、政法委甚至市里的分管领导写信,反正写信也不会浪费多少的精力,各方面都要去做工作,也就是说要穷尽一切途径斗争到底。因为我们代理刑事控告,当事人如果关系好就不一定要请律师,等到他来请律师了,基本就意味着他自己的关系已经走不通了,是真的没有办法了。
4、内心素质要刚,遇到挫折绝不放弃
“刚”就是刚强的意思,表明内心素质一定要好,遇到挫折不能放弃。因为代理刑事控告确实比较难,整个过程中,一个案件拖下来可能时间会很久,会遇到很多的阻碍,公安也可能不太热情,沟通不太方便,经常去问他也可能不耐烦,如果遇到案件不立案,可能也会灰心丧气。但是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告诉自己,一定要坚持。
去年有几个案件我就做得比较累,我当时也和自己讲,做这种案件太辛苦了,劳神费力,今后就不做了,真的有过这种想法。尤其是公安的不立案决定出来之后,真的想过要放弃。但是也没有办法,当事人把事情委托给你了,我们就要把它做下去,继续做了之后可能会峰回路转,迎来光明,所以我们还是要坚持这块业务。
这里顺便插一句,原来我是不太想做刑事控告业务的,因为毕竟要去弄别人。但是有一次当事人跟我们讲了一句话,他说“你们做这个事也是在弘扬法制,维护正义呀!”我们听了之后也觉得有道理,如果坏人做了坏事,公安又不管,他就逍遥法外了,那律师做这这个其实也是正能量。
5、风险把控要严,低级错误不要犯
风险把控包括几个方面:首先是你与当事人之间的风险把控,前面也提到过来,就是一定要让当事人实事求是地叙述事情的经过,或者对这个行业要有所了解。比如前面的非诉专项法律顾问,对于一些高危行业,你就要了解清楚这个行业究竟如何,风险可不可控。如果风险本来就不可控的,就不要再介入进去了。
如果律师费收得过高,公安立案了,公司作为犯罪打击的话,看到律师收了那么多钱,是不是也算是高管或者地位作用比较重要,最后把自己也搭进去了。因此在刑事控告业务上,我们要注意人身风险,还有一些律师费的风险。
张家港刑事案件律师 刑事控告律师曹辉团队:低级错误就是指,在整个过程中的程序性及阶段性的工作必须要去做。如果某一个环节不做,万一将来效果不理想,当事人去询问别的律师,发现当时还有别的选择。比如说复议、复核,如果公安不立案,你拿到不立案决定书就对当事人说这个案子已经没有办法了,那你就完蛋了。万一他将来回过头发现,法律规定还有别的程序,你却没有和他讲,他到时候可能就会来找你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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