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苏州刑事律师事务所网站!

  • 业务领域

    律师服务

    热门关键词

    联系我们

    网站名称:苏州刑事律师网

    联系人:刑事辩护律师曹辉团队

    联系电话:15950957995

    联系 QQ:277490680

    微信号:15950957995

    官方网址:www.sz16ls.com

    联系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


    亲友被逮捕前的37天就是拯救亲友的黄金时间

    注意 这六类行为将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发布日期:2021-10-22 10:15 作者:admin 点击: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疫情期间,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下面请看,国家出手!这六类行为将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注意 这六类行为将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_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

    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

    明确六类行为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其中包括,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采取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隐瞒疫情,或者伪造、涂改检疫单、证等方式伪造情节的。


    《意见》中称,实施以下六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行为,如果引起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新冠肺炎等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1、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拒绝执行海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健康申报、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采样等卫生检疫措施,或者隔离、留验、就地诊验、转诊等卫生处理措施的;

    2、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采取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隐瞒疫情,或者伪造、涂改检疫单、证等方式伪造情节的;

    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实施审批管理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可能造成检疫传染病传播,未经审批仍逃避检疫,携运、寄递出入境的;

    4、出入境交通工具上发现有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交通工具负责人拒绝接受卫生检疫或者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

    5、来自检疫传染病流行国家、地区的出入境交通工具上出现非意外伤害死亡且死因不明的人员,交通工具负责人故意隐瞒情况的;

    6、其他拒绝执行海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检疫措施的。

    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本文来自最高检


    官方网址:/shoufeibiaozhun/1373.html

    免责声明:本网是非营利性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相关标签:

    精诚专业,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官方咨询热线:  15950957995

    苏州知名刑事律师

    苏州哪个律师好一点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官方热线:15950957995

    联系qq:277490680

    官方网址:www.zjglaw.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