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刑民交叉律师曹辉团队为您提供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1-05-29 10:03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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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刑民交叉律师曹辉团队为您提供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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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案情
江阴市某模具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判决向原告支付货款及利息125万元。江阴法院在执行中查明,该公司除车间内20多台机器设备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而一旦设备被拍卖,该公司将面临破产。调查发现,该公司属技术型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效益一直较好,因新冠疫情其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影响。
执行过程中,该公司20余名员工联名向江阴法院书面请求暂不处置公司机器设备,希望公司能继续生产经营,共同努力偿还欠款。
江阴法院充分考虑这一情况,从善意文明理念出发,运用无锡中院与无锡物联网产业研究院共同研发的“物联网电子封条(鱼眼式)”,对该公司财产进行“活”查封,即在生产厂房高处安装鱼眼式电子封条,结合边缘感知技术,对车间内所有机器设备进行动态监管,一旦设备发生位置偏移或挪动,电子封条就会将现场照片和视频回传,并以警报事件方式通知执行人员和申请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在现场通过自己手机微信小程序感受到“物联网电子封条(鱼眼式)”的强大功能后,当场与被执行公司达成分期付款的执行和解。
2、典型意义
江阴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利用物联网感知技术,有效解决同一场所对数量较多的动产难以查封的问题,通过“物联网电子封条(鱼眼式)”有效动态监管查封财产,既不影响被执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又使被执行财产价值不减损,确保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最终实现。
本案执行中,通过稳就业实现保民生,通过保企业实现稳市场,既体现了执行措施的善意和文明,又实现了各方当事人共赢的良好局面,充分彰显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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