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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高三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三大关键点解读

    发布日期:2021-11-01 10:42 作者:admin 点击:

    张家港刑事辩护律师曹辉团队:两高三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所有刑事案件吗?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所有刑事案件都可适用吗?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认罪”如何解释?如何确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认罚”?请看,两高三部:所有刑事案件都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两高三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三大关键点解读_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

    (以下是由张家港金牌刑事辩护律师、刑民交叉律师曹辉团队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但愿能为您解决相关问题有所借鉴。真诚为您提供大案、要案刑事辩护、专业擅长,无罪辩护、取保候审、缓刑辩护、商事犯罪预防、金融类犯罪、公司类犯罪、税务类犯罪、等经济商事犯罪辩护与预防等法律服务,仗义执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曹辉团队专业性强、功底深、胜算大!)


    2019年10月24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阶段和适用案件范围进行了明确。


    张家港刑事辩护律师曹辉团队:关键词:“可以”适用不是一律适用

    《指导意见》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适用于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没有适用罪名和可能判处刑罚的限定,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不能因罪轻
    、罪重或者罪名特殊等原因而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

    但“可以”适用不是一律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后是否从宽,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
    况决定。


    张家港刑事辩护律师曹辉团队: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认罪”如何解释

    《指导意见》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认罪”进行明确,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承认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仅对个别事实情节提出异议,或者虽然对行为性质提出辩解但表示接受司法机关认定意见的,不影响“认罪”的认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数罪,仅如实供述其中一罪或部分罪名事实的,全案不作“认罪”的认定,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但对如实供述的部分,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人民法
    院可以从宽处罚。


    张家港刑事辩护律师曹辉团队:如何确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认罚”

    另外,《指导意见》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认罚”也进行了明确,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认罚”,在侦查阶段表现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在审查起诉阶段表现
    为接受人民检察院拟作出的起诉或不起诉决定,认可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审判阶段表现为当庭确认自愿签署具结书,愿意接受刑罚处罚。

    《指导意见》规定,“认罚”考察的重点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悔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应当结合退赃退赔、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因素来考量。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然表示“认罚”,却暗中串供、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隐匿、转移财产,有赔偿能力而不赔偿损失,则不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程序选择权,不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不影响“认罚”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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