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苏州刑事律师事务所网站!

  • 业务领域

    律师服务

    热门关键词

    联系我们

    网站名称:苏州刑事律师网

    联系人:刑事辩护律师曹辉团队

    联系电话:15950957995

    联系 QQ:277490680

    微信号:15950957995

    官方网址:www.sz16ls.com

    联系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


    亲友被逮捕前的37天就是拯救亲友的黄金时间

    您的当前位置: 苏州著名刑事律师 > 经典案例 >

    苏州农村土地承包的4大原则及5项程序

    发布日期:2019-07-31 13:47 作者:admin 点击:

    苏州农村土地承包的4大原则及5项程序

    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那么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原则是什么呢?苏州房产律师曹辉团队:希望能为大家解惑。

    苏州农村土地承包的4大原则及5项程序_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

    农村土地承包的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法》
    苏州房产律师曹辉团队:第十九条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土地承包的流程
    苏州房产律师曹辉团队: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苏州房产律师曹辉团队:以上就是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原则的相关知识。农村土地承包的原则有: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民主协商,公平合理;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承包程序合法
    苏州房产律师曹辉团队:学法时间:
    中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 向第三人履行合同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官方网址:/alzs/349.html

    免责声明:本网是非营利性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相关标签:

    精诚专业,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官方咨询热线:  15950957995

    苏州知名刑事律师

    苏州哪个律师好一点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官方热线:15950957995

    联系qq:277490680

    官方网址:www.zjglaw.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

    微信咨询